江西抚州财政三举措促“阳光工程”资金阳光用
为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培训人才,2012年抚州市阳光工程计划培训13850人(其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5400人,农业专项技术培训8450人),培训补助资金总额408.5万元。为规范“阳光工程”实施,严格资金的使用,该市财政出台新举措,促“阳光工程”资金阳光使用。
一、强化中间环节监督。对参与的培训机构须经认定,对参与的培训师资须经聘用,对培训的情况须检查验收,有利于“阳光”工程资金高效使用。
二、引导学员参与监督。新建学员服务联系卡制度,学员满意度测评制度,可以保证能够与学员及时沟通,了解培训的有关情况,有利于“阳光”工程资金安全使用。
三、继续实行资金报账。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分期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培训方案、培训名单、培训讲义、验收报告单等相关材料到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拨付资金到培训机构,有利于“阳光”工程资金规范使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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