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新平县实施小水电燃料工程成效显著
为保护生态环境,加强退耕还林效果,解决农村居民生活所用燃料问题,玉溪市新平县实施了挖窖河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通过开发山区丰富的小水电资源,使当地农户用电做饭、取暖,不再砍树烧柴,从而保护森林植被,提高农户生活质量。
挖窖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总投资2949.0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18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440万元、业主自筹资金1329.09万元。项目2009年底开工,代燃料电站于2011年6月底并网发电,项目区于2011年1月实现4273户代燃料供电,并于2012年6月29日通过省级验收。
一是生态效益显著。新平县挖窖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成后,新增装机4000千瓦,项目区农户享受0.2元/千瓦时的代燃料补助,实际到户电价为0.283元/千瓦时。农民们烧电比烧柴省,从源头上控制了砍树烧柴这一消耗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的行为,项目区内退耕还林面积0.44万亩、天然林面积14.00万亩、自然林面积1.32万亩得到有效保护,每年可减少砍伐木材约2.1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30万吨。二是社会效益明显。新平县把代燃料项目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整合扶贫、交通、水利、农业等项目,项目区内完成改厨2095户、改水6个、改厕773间、增加和改善乡村公路6公里。三是经济效益显著。项目区核定每户每年代燃料电量1200千瓦时,户均年支出电费340元,与使用前户均年生活燃料支出772元相比,户均减少支出432元。同时,项目区每年可减少砍柴劳动力421人,减少砍柴工日15.38万个,增加收入1393万元,有效实现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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