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婺源财政局做好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一.明确补助资金范围。此次下拨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是指2002年度退耕还生态林及2003、2006年度退耕还生态林和经济林,经该县林业局2012年度秋季检查验收后的合格面积。
二.确定补助标准及资金总量。02年度、03年度补助标准为125元/亩;06年度每亩粮食补助210元,现金补助20元。应补的合格面积为31312.62亩,补助总金额4170382.5元。
三.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资金顺利发放。政策补助实行“一卡通”发放,有关人员将每个退耕户分到退耕还林面积、验收合格面积、应发放金额张榜公布,严禁代领、冒领,杜绝虚报、截留、挪用资金现象发生。
四.认真填写报表,以备查阅核对。各林业工作站会同各财政所认真填报《2012年度婺源县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表》,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县财政局农财股和退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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