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财政强化国库动态监控管理
自2011年9月国库动态监控管理3.0系统升级以来,牡丹江市财政局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五项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动态监控管理体系,有效地发挥了系统在预算执行中的纠偏、警示、规范和威慑作用。
建立监控管理机制。制定《牡丹江市直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办法》,明确了动态监控目标,确定了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的基本原则、业务流程、监控方式和职责分工。
建立动态监控基础业务联动机制。监控人员按照系统预警实时查询,发现疑点采用电话核查与预算单位沟通,确认违规事项及时冻结,并调取相关支付手续,同时通知代理银行拒绝支付款项。
建立与代理银行合作机制。对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定期对代理银行办理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检查。
建立运行轨迹监控机制。每项核查的监控业务都有相应的监控工作底稿,底稿上有分级负责的人员签字,形成有迹可寻的监控权力运行轨迹档案。
建立监控信息分析报告机制。定期编制财政授权支付动态,对问题频现的单位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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