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安区三项机制提升产业发展调度资金使用效益
2012年,省财政厅安排咸安区县域经济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调度资金6000万元,为用好用活资金,咸安区从完善制度入手,强化三项监管机制,提升了县域经济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调度资金使用效益。
一、在资金投放上严把三个关口。一是严把资金投放关。为加快资金周转次数,改变原来调度资金年初借出年终收回的作法,实行一月份借出六月份收回和七月份借出十一月收回2次周转,进一步放大了资金使用效应。二是严把风险评估关。确定调度资金支持范围后,委派专人对确定企业的规模、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发展潜力、历史信用等进行认真核实,依据核查情况,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对调度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系统性风险评估,剔除存在风险企业,确保调度资金安全运行。三是严把资金拨付关。核查评估后,区财政局及时通知企业办理抵押手续,签订借款合同,并积极与银行沟通协调,确保调度资金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毕,拨付到企业账户。
二、在资金监管上严守三道防线。一是实行放款抵押。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调度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放款到借款企业,抵押采取借款企业房地产、对外投资股权、机器设备、库存产品抵押,主要股东和占企业股本70%股东的全部财产进行联合担保等多种抵押方式。二是实施效益监控。区财政局密切配合银行、国税、地税等部门,对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调度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跟踪监控,分析监控结果,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回收。三是实施资产保全。对资产抵押不能如期变现的企业,财政局将根据合同规定,运用法律程序,对其财产和资产依法进行清收。
三、在资金使用上强化三项管理。一是强化帐户管理。设立调度资金专户,在与借款企业签订合同、拨付资金的同时,要求企业建立相应的调度资金专帐。二是强化信息管理。建立资金使用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借款企业必须按规定及时报送调度资金使用效益分析及、报表等相关信息。三是强化责任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安排专人到相应的企业进行检查,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由于管理规范严格,咸安区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调度资金使用良好,第一次调度资金33户被支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3200万元,同比增长9.3%,完成利润3022万元,同比增长27.5%;实现税金4410万元,同比增长7.4%,从使用效益看,调度资金为33户企业的发展发挥了极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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