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巴河县137万元经济补偿金助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快推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工作进程,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2012年哈巴河县大幅度提高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义务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的范围由城镇退役士兵扩大至城乡退役士兵,标准由17000元提高至最低34000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2012年哈巴河县需安置的退役士兵有37名,其中:服役期2年的义务兵23人、服役期3年的义务兵1人、服役期5年的士官9人、服役期8年的士官3人、服役期2年2010年退役的义务兵1人,按照新的自主就业经济补偿标准核算,财政累计发放了自主就业经济补偿金137万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叮叮
上一篇: 新疆哈巴河县加强资产管理 防止流失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