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启动“一事一议”奖补规范管理年活动
日前,天津市财政会同市农委联合召开会议,正式启动文明生态村创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管理年”活动。今年,天津市将文明生态村创建专项资金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进行整合,财政安排奖补资金突破2亿元,奖补比例从2011年的50%提高到2012年的70%,有力提升了农村发展财力保障水平。
天津“规范管理年”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规范村民筹资筹劳行为。制定天津市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严格限额标准,把市级规定的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作为一条“高压线”,严禁突破,防止筹资筹劳标准过高,控制以资代劳,严格方案审核。二是规范财政奖补项目规划编制。按照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求与可能、重点投入与普遍受益的关系。按照轻重缓急、点面兼顾原则,优先解决农民最紧迫、最现实、最急需的公益事业。三是规范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内容,进一步规范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进一步规范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四是规范财政奖补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区县靠近乡村的优势,督促和指导乡镇、村抓紧项目建设,及时把中央、市和区县配套资金拨付到乡镇,兑现到具体建设项目,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规范财政奖补绩效考评。健全文明生态村创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对区县组织领导、预算安排、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宣传培训、农民满意度等综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六是规范财政奖补监督检查。按照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举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的公开公示力度,强化村务公开制度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不合格、筹资筹劳未执行民主议事和审核程序,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强行以资代劳、捐资捐物,以及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问题。七是规范财政奖补基础管理。加强日常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新经验,发现新情况,探索新办法,指导推动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为确保“规范管理年”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市财政与市农委要求各区县有关部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民生的高度,提高对文明生态村创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规范管理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干人员具体做好规范管理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密切部门合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理清思路,抓住关键,找准重点,制定开展“规范管理年”具体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方法,把制度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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