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家养老实行“保姆式服务”
天津市从今年10月1日起,提高居家养老护理补贴标准,投入补贴资金2076万元,惠及困难老人1.3万人。此次提高居家养老护理补贴标准,按照困难老人轻度、中度、重度的照料等级,分别由每人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200元和400元,增幅为66.7%,提升居家养老“保姆式”服务水平。
据了解,所谓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在社区建立一个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为居住在家中的老人开展社会化服务。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长程怀金表示,居家养老这种形式符合我国传统文化习俗,使老年人在社区得到服务和照料,弥补了家庭照料功能的不足;老年人不离开自己的家和多年熟悉的社区,有安全感和归属感,符合心愿,有利身心健康;相比投资建设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有比较大的经济优势。目前,天津已形成8种具有天津特色的居家养老“保姆服务”形式。一是政府购买服务。程怀金介绍说,运用财政补贴办法,为困难老年群体购买服务,解决居家养老之忧。“近三年,仅市级财政就为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投入资金近2609万元,有1.4万老人受益。”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助穿衣、助清洁、助进食、助肢体康复等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服务。二是日间照料服务。在社区建设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等养老服务设施,为居住在家、白天无人看护的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其中,轻度、中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每月享受护理服务时间不低于4小时,重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每月享受护理服务时间不低于15小时。程怀金说,目前,天津已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577个,市财政补贴资金累计支出6911万元。三是协议服务。由社区组织发动驻区单位、楼栋长或邻里,与社区困难老人签订帮服协议。四是互助服务。一些空巢、身体较好的老人结成互助小组,互相帮助,实现“白天有人照料,夜间有人陪伴”。五是养老机构延伸服务。依托养老机构专业护理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优势,为居住在家、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服务。六是呼叫服务。就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呼叫服务系统,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服务。七是市场有偿服务。对经济条件好、需要提供家政服务的老年人,由所在社区组织提供有偿服务或自主购买服务。八是志愿者服务。目前,天津市有各类志愿者队伍1800多支,注册社区志愿者有40万人,常年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预计到2015年,天津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达到200.07万,常住老年人口230万,占总人口比例将达到20%。程怀金表示,到2015年天津将基本形成“973”的养老服务格局,即全市老年人口中,97%的老年人居家养老,3%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养老,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适宜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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