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崇阳县五手并举抓“新农合”、“新农保”征收
10月20日,崇阳县拉开了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01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的序幕,征收工作自2012年10月25日起开征。为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县五手并举: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农合”、“新农保”征收工作继续实行局领导包片、副局级干部包所、财政专管员包村的工作模式。包片领导,主要负责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两委”之间的关系,营造一个多方联动的征收氛围;包所干部,主要负责督办、解决征收中的难题和问题;专管员包村,主要负责所在村征收任务圆满完成,把办好办事。
二、统一征收标准。严格执行鄂卫发[2012]37号文件“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比2012年提高10元”的硬性规定和鄂政发[2011]40号文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十个档次(100—1000元)”的规定,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征收。
三、严格奖惩兑现。乡镇财政所在2013年元月10日之前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任务95%以上的,按征收金额比例计奖,在所参合农户范围内,每漏征一人惩专管员。其他工作如档案资料整理不齐全,票据填写不规范、未按规定装订成册等有差错的也将受到惩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任务按人数下达,2012年12月25日前完成。要求2011年已参保的人员,2012年度续保率必须达到100%,否则受罚。
四、规范票据管理。一是规范票据填写。新农合票据要做到“一户一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票据要做到“一人一票”,确保票款同行;二是严格遵循“凭证领取、分次限量、缴旧领新”的原则;三是作废票据先要由包村专管员核实签字再由所主任签字后上报农村财政管理局,票据上报联在征收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上报农村财政管理局。
五、严明征收纪律。规范征收程序。统一使用票据,统一征收标准,并填好相关资料。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专管员每三天与财政所结一次账,做到票款相符。财政所每周必须将所征收的资金全部缴入县金库。如发现挤占、挪用资金的,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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