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三设立一实行”支持打造“文化襄阳”
襄阳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与文化襄阳建设相适应的财力保障机制保证本级公共财政文化支出占本级财政支出比重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公共财政文化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从2013年起,由市财政在本级预算中予以落实。
一是设立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12年市本级建立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以后每年视财力情况适当予以增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宣传文化人才培训、引进、扶持、激励等;加大杰出人才培养力度;对宣传文化领域重点课题、重点工作给予经费资助;对纳入全市重点的专著出版、个人画展、书法展、个人专场演出、重大主题采访等给予经费资助;鼓励、支持全国有影响的文艺精品到襄阳演出,每场给予一定补助,积极培育演出市场;每年组织重点文艺工作者进行集体采风活动;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推动文艺精品生产,对剧本创作给予重点扶持;对文学、书画等重点文艺创作项目给予扶持,对获得重大成就的给予重奖;对重大公共文化项目的立项、论证、规划等给予经费支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传承力度,对传承人给予重点扶持。
二是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整合福彩、体彩、科技专项资金等资源,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纳入省域副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支出范围,文化产业比照“六大支柱产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2012年该专项资金为1亿元,今后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6个方面:对新注册的数字出版、动漫、文化创意等新型文化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对注册的文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贷款贴息;对为文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机构给予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次性奖励;对年度产销过5000万元的文化企业纳入隆中人才计划,落实各项政策;对文化招商、项目库建设等发展提供必要经费。
三是设立主导产业参股引导基金。襄阳市还将把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纳入政府设立的2亿元主导产业参股引导基金扶持范围。引导社会资金组建3-5亿元规模的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重点参股市内优质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将科技专项资金的10%用于支持科技型文化企业的发展。广泛筹集文化事业发展经费,将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地方留成部分的 10%用于发展文化事业。同时降低准入门槛,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积极开展文化领域的招商引资。
四是实行财政补助及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为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保障标准和水平,今后,襄阳市对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政策,实行全额财政预算,拨付在岗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保证开展正常的公共文化服务。对实行事业体制、国家重点扶持的党报、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和时政类报刊等文化事业单位实行财政补助及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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