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漳县“四个加强”理顺规范财经秩序
南漳县财政局着力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把财政监督“做强”。进一步加大了财政监管力度,规范财经秩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实现科学理财、阳光理财。
(一)加强公共支出管理。确保发展投入和民生投入“两个兼顾”,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科学调度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平衡上确保预算外资金和预算内资金“两个统一”,严格执行《预算法》,坚持“有预算的不超支,无预算的不开支”,把增收节支落到位。坚持把干部教师工资、社保对象补助等关系民生的支出作为首要支出,加强调度,科学安排,确保了干部教师工资按时发放、津贴补贴政策按月兑现和社保对象补助及雪灾专款等重点支出的及时拨付。加强投资评审工作,提高了建设性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农村财政管理。认真执行“镇财县管”和规范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制定了《南漳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对农村财务实行统一操作办法、统一管理机构、统一委托代理、统一职能职责、统一票据管理的“五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加强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严肃查处侵吞农村集体资产的行为。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以县政府文件出台了《南漳县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财政监督在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结果运用和法律责任进行规范。组织力量,制定方案,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部门预算、土地出让收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益服务“以钱养事”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政府采购等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进行了整改,提高了财政监督成果运用效果。借助“金财工程”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搭建的网络平台,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把财政政策、办事流程、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专项资金等内容全部上网公开,构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年来,公开专项资金34项、资金额度64258万元;上网各类政务信息110条,政策法规151条;收到网上咨询投诉意见或建议60条,回复60条,回复率达100%。全县11个镇区和21个县直部门全部实行了部门预算公开;全县免费查询点达到51个,农村免费查询点达到37个。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管理。立足管财、理财、生财,实行国有资产管理“三个对接”;即,实行单位资产增量与政府采购对接、实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对接、实行存量资产收益与部门预算对接。积极为改制企业平稳推进提供服务,加强资产处置和收益管理,扎实做好清产核资后续工作,共登记国有资产8.6亿元。同时,根据《会计法》的要求,将会计执法检查与会计信息检查结合起来,开展会计执法大检查,严格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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