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财政局三举措加强资金安全管理
一、改变指标下达方式。由过去的预算科上指标并直接下达到预算单位,改为预算科上指标由国库收付中心审核后下达到预算单位。
二、取消资金实拨方式。从2012年9月起取消实拨,所有财政性资金拨付按照标准流程办理。对非预算单位的资金拨付由简化实拨流程改走标准流程;对非预算单位拨款,由相关业务科室代编计划、提出支付申请,确定一家代理银行进行清算。
三、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设立内部稽核等相关内控岗位,制定相互牵制、明晰的岗位职责。二是坚持内部审计、稽核,定期或随机抽查印鉴保管、使用登记、票据使用登记、银行对账单和各类支付凭证保管、领用、登记等情况。三是设置财政资金拨付室,严格执行拨款程序,严格银行日常票据传送、交换手续,强化资金拨付安全监控。四是理顺各类财政资金局内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细化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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