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财政着力提升社保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012年以来,钦州市财政围绕打造“五个财政”目标,立足财政工作实际,统一思想,主动探索,着力提升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紧抓预算执行管理。制定细化社保公共专项预算执行计划,督促指导市直单位根据年初下达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工作需要合理编报用款计划;实行社保预算执行月报制度,及时发现、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加强对市直单位、县区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尤其是金额1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和了解市直单位、县区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单位、县区进行重点监控,并督促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实行对市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月度通报制度,并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快支出进度。
二是多方协调加强资金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就业专项资金、新农合基金、村卫生室建设补助资金、救灾救助资金、防艾经费的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积极配合自治区审计组做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对审计组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此外,该市财政局多次与相关银行协商,敦促相关银行严格执行对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实行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政策,并发函要求各相关银行对存入财政社保专户中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于2012年6月21日前一次性补齐以前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存款利息差额。截至11月底,该市已追缴历年利息差额315.23万元。
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资金管理办法。今年,该市还以制度建设年为契机,制定了《钦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钦州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钦州市企业军转干部特殊困难个案救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一系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各项社保资金的管理作了详细规定。
四是开展重点支出绩效考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等4个部门关于开展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该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卫生、民政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市就业专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督促指导县(区)精细总结自评工作,在县(区)自评基础上,对各县(区)上报材料进行审查考评,形成全市自评报告上报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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