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宫市财政局四措并举落实农村五保政策
一是动态监管享受人员。对已不符合条件以及自然减员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时予以注消;对符合条件的新增人员,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申请、评议、公示手续,按照五保户供养审核审批程序逐级进行审核、审批,实现了全县“应保尽保”。
二是严格资金拔付程序。对五保供养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单独管理,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集中供养对象的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拔付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统一管理使用,分散供养对象的补助资金按季度直接发放到本人。
三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由财政、民政部门共同负责管理,资金拔付程序和方式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发放和领取环节由民政部门负责。主动接受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确保五保供养资金足额落实、安全使用。
四是落实就医补助政策。县财政足额安排资金优先全额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将其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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