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县提高2013年新农合报销比例提升医疗惠民水平
近日,沂源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工作已顺利完成,参合人数为437502人,参合率达100%。自新农合制度实行以来,沂源县财政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多次调整起付线标准,相应提高报销比例,不断完善分级医疗制度,鼓励参合农民双向转诊,实现“小病不出镇,大病及时转”。
2013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300元提高到36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60元提高到80元,政府补偿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80元;门诊、住院费用补偿标准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的门诊和住院费用累计补偿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到17万元。一是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和村卫生室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由40%提为50%,封顶线由160元提为200元。二是慢性病和特殊病可报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由55%提为60%,2万元封顶。三是县级医院500元—5万元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65%提为70%,5万元以上由75%提为80%;镇卫生院200元以上住院费用按85%的比例报销;县外住院费用500元以上报销比例由55%提为60%。四是自然分娩和剖宫产定额补助分别提高到500元和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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