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打造“惠民卫生”
佳木斯市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打造“惠民卫生”,提出以下三大改革步伐:
一是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提高政策性住院报销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达85%,县级达65%以上。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一证通”、“垫付制”、“一日清单”、协议就医制,大大提高了农民患者的抗疾病风险能力。
二是在基层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目前我市执行基本药物品种达426种,累计采购36012次,金额5987万元。
三是初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组织实施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治、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前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已为184万城乡居民建立规范化健康档案。四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全市设置乡镇卫生院75家、村卫生室95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个,形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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