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干县“四规范”确保廉租房惠及于民
近年来新干县加大政府投入,建成廉租住房3390套,房屋已分配落实到户。2013年计划新建廉租住房1000套,现已落实项目用地,即将进入实施阶段。为建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的廉租住房管理机制,该县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一、规范准入条件。结合实际制定了《新干县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8000元;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县城城镇居民户口且居住1年以上;家庭无自主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2㎡以下(含12㎡);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以外的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扶养关系。
二、规范审核程序。建立了申请登记、初审公示、复审汇总、审核公示等四道申请程序和社区居委会、乡镇政府、县房管局三级审核公示制度。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家庭住房面积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证等要件。社区初审合格后,必须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方可报镇政府,镇政府复核后报县房管局。县房管局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公示中有异议的,通知申请人,并进行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要件及相关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保障人数、住房状况、收入情况等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保障对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出现冒领租赁补贴或骗购行为的,由县房管局对其停止实施保障,责令退回住房或追回补贴资金。
三、规范租赁补贴发放。租赁补贴由县财政局统一开户、统一打卡发放,保障对象每人每月补助36元,对申请人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人口、住房、租房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住房保障。对需调整月租房补贴额的,自复核同意次月起调整;对不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自不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次月起停止向该家庭发放租房补贴。2012年该县对不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547户停发租房补贴。
四、规范信息管理。由县房管局会同财政局、民政局对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年度按户填写信息表,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基础数据库。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人均现有住房面积、家庭平均月收入、保障方式、实际发放租赁补贴金额等。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状况,定期审核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及时向社会公示相关人员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没有异议的,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住房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进一步核实整改,并及时修正档案信息内容,提高廉租住房档案信息的动态化管理水平。
上一篇: 河北兴隆县积极落实各项惠农补贴的发放
下一篇: 江西泰和县及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