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县:“雨露计划”惠及贫困民众
2013年3月29日,笔者从湖南凤凰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作为“雨露计划” 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按照“抓培训、强素质,重输出、增收入”的思路,把“雨露计划”扶贫培训作为阳光工程来抓。2012年,该县扶贫培训1883人,完成省州扶贫办下达任务的196%,投入帮扶资金221.87万元,完成计划的133.8%。这是该县实施六个“强化”抓实“雨露计划”的效果。
强化领导,分解职能职责。凤凰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将“雨露计划”培训纳入乡镇政绩考核。县委、县政府还成立了“农民工维权中心”,由县法院、司法局、劳动局、工会、妇联等单位共同承担劳动力外出就业的维权工作。该县扶贫开发办多次召开会议,把“雨露计划”培训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全县24个乡镇将培训任务分解到村,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另外,县扶贫开发办负责扶贫方面劳务技能培训的日常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该县及时把信息和政策传达到群众中去,并组织乡镇在墟场等人口密集地带设立咨询台、张贴招生简章、散发宣传资料等。同时,该县利用广播电视播放“雨露计划”培训信息20条次,出动车辆100多台次,悬挂横幅25条,印发张贴宣传资料6000多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强化监管,规范认定程序。按照省、州有关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该县扶贫开发办定期对培训基地学员进行定期走访调查,加大对培训基地学校进行督查、指导、评定。同时,按照省州扶贫办项目管理办法,坚持“个人申请,村里证明,乡镇审核,县扶贫办审定”的程序认定享受雨露计划补助待遇的培训对象。
强化服务,抓好培训就业。按照所学专业规定培训时间,学员就业后,该县扶贫办和培训机构定期到用工单位了解学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并想方设法维护学员的正当权益,对不合格的学员重新“回炉铸造”,鼓励就业的学员继续提高素质,形成了“以培训带就业,以就业保培训”的良性循环。
强化管理,坚持报帐制度。该县重点抓了纸质档案的管理和电子信息管理档案对接工作。坚持县级报帐制度,按时足额拨付学员培训补助资金,并严格执行省扶贫培训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对培训资金的自查,确保培训资金真正用到贫困农民身上,有效地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强化专业,满足市场需求。本着“发展骨干专业、淘汰饱和专业、引进先进专业、增设紧缺专业”的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设专业。该县扶贫办与州旅游学校协商后开设了《家政服务基础知识》、《工业与民用建筑基础知识》、《餐饮服务基础知识》、《务工常识》等有地方特色的、实用性较强的培训专业,以增强学员职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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