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市财政局足额拨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到实处,喀什市财政局及时拨付了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3035.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补助2677.3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358.4万元(其中中央156.9万元、自治区141.1万元、市本级60.4万元),此项资金将使喀什市276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接受益。
喀什市财政局通过教育局零余额帐户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取暖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并按照教育局上报的支出计划支付到各中小学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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