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市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经费管理 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为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项工作,让贫困群众及时享受到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喀什市每年都按城乡低保人员每人每年5元安排城乡低保工作经费。截止2012年年底,喀什市共有城乡低保人员、五保户、孤儿等80372人,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低保经费401860元。
考虑到市民政局对城乡低保工作的全面统筹安排、组织基层举办各项业务培训等,及确保低保工作经费用到基层,经民政部门、两镇六乡四街办一场民政负责人的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低保工作经费按3:7比例分配资金,即民政局可用工作经费30%,镇乡街办可用工作经费70%。低保工作经费由民政局统一负责管理,按3:7比例分配资金到各个镇、乡、街办、场。每季度定期由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办公票据到市民政局财务室报账。这样加强了低保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实把低保工作经费用到了基层、用到了实处。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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