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完善扶持政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企业“翻版”合作社、“空壳”合作社等问题,四川省财政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着力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防止财政资金流向虚假合作社。
一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规定申报项目的合作社农民成员出资入股比例不低于60%,出资入股农民成员数不低于30户,并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按照成员数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确保真正的农民合作社得到扶持,保障出资入股农民的财产性收益。
二是突出特色农业发展。引导财政补助资金投向生猪、茶叶、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用于解决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设施、品种改良等关键环节。
三是建立项目库管理机制。分产业建立合作社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年更新一次,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申报一律不予扶持。
四是改进项目申报方式。对合作社申报项目实行简表预报制,合作社只需填报一张预报表,通过网络上报省农发部门,初审通过后再编制正式申报材料,切实降低合作社的项目申报成本。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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