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回县财政局再次荣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近日,从省文明办传来喜讯,湖南隆回县财政局荣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这是该局第二次获得此荣誉。
隆回县财政局是上一届省文明标兵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获得单位,于2010年期满。2011年以来,该局按照中央文明委“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和《湖南省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财政发展改革大局,以“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狠抓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活动,造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服务规范的财政干部队伍,全县财政总收入连续3年实现过亿元新跨越,其中2012年实现6.46亿元。2013年4月,经省文明办评选通过,再次获得“省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猪猪
上一篇: 湖南桃源县财政三举措助力基层党建工作
下一篇: 湖南洞口县扎实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