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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昌江县财政局预算安排336万元,用于大幅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从原来的30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从原来的300元/月提高到450元/月,预计全县农村五保户774人受益,其中分散供养745人,集中供养29人。日前,昌江县已把35.7万元资金全部发放到五保对象的手里,确保了全县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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