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再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从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获悉,继2013年年初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后,包头市于近日再次提标,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达到550元,农村牧区居民每人每年达到4756元。
据了解,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促进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提高,5月14日,经包头市政府2013年第四次常务会议通过,包头市2013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再次提标。城镇居民在年初每人每月提高15元的基础上,再提高30元,达到550元。农村牧区居民在年初每人每年提高144元的基础上,再提高132元,达到4756元。
本次提标后,全年新增城镇低保金支出2388万元,新增农牧区低保金支出743万元。目前,包头市财政局正在积极筹措补差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城乡低保群众手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猪猪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