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基本实现“两个覆盖”
湖南郴州市启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至2012年底,全市纳入改革的预算单位1688个,占单位总数的99.8%;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资金131.1亿元,占财政预算总支出的59.8%。市本级纳入改革的预算单位数217个,占单位总数的100%;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资金28.9亿元,占财政预算总支出的73.2%。市本级及永兴、汝城、安仁、临武等县市区基本实现了从所有预算单位到所有财政性资金“两个覆盖”目标。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组织领导,2006年2月,该市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改革领导小组,并在市财政局设立了办公室,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为顺利推进我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市政府制定了《郴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方法、配套措施及实施步骤等,确保了该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实现。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先后出台了《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郴州市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县(市、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12个文件,对涉及改革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以及工作流程、审核审批等,以工作制度形式予以规范,确保了改革的有序推进。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及时召开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专项动员大会,市级领导在主要新闻媒体就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发表了专题讲话,市财政局在《郴州日报》开辟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市财政国库管理局将有关改革资料装订成册发放到全市预算单位。通过广泛宣传,深入报道,大造舆论声势,在全社会形成了了解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提高了预算单位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是强化服务意识。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组织赴先进兄弟市州县考察学习取经,邀请省财政厅国库处领导进行业务知识讲座,开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业务知识竞赛等。同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对单位咨询给予及时解答,切实为上线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六是着力跟踪督办。为切实加快改革推进进度,一方面,从2012年10月起,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度表从一季一报改为一月一报,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改革动态,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督办。另一方面,对改革进度相对较慢的县市区,采取座谈会议形式,约谈相关县市区相关领导及具体经办人,面对面共同研究加快改革进度的办法和措施,促进了县市区改革的快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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