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回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五到位”
近年来,湖南隆回县坚持把发展义务教育摆在优先位置,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管理机制到位。该县先后出台了《隆回县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隆回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明确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按各自职能管理和监督全县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
二是财务管理到位。该县对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实行“核定收支、综合预算、工资统发、校财局管、分校核算、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义务教育学校为基本预算编制单位,村小和教学点并入所隶属的完全小学预算编制,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按照预算定额标准、编制口径统一将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到全县249所学校。采取乡镇中心学校财务集中核算模式,在乡镇中心学校设立核算中心,开设银行存款账户,配备会计和出纳,对隶属学校财务实行分账核算,一所学校一本账,各隶属学校不设财务机构,不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只设一名报账员,义务教育经费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各中心学校的核算中心。
三是建设项目监管到位。该县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坚持“建成一所合格一所”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义务教育基建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每年初,县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要求,对资金需求量不大的学校的基础设施,采取一次性建设到位;对资金需求量大的学校的基础设施,采取设立项目库,统一规划,分年度建设。在建设项目确定上,县财政会同教育、建设、纪检、审计、发改等部门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制定建设规划,编制项目预算,评审确定建设项目定价,再按程序进行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县财政、教育、建设等部门对超图超深、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等实行全程跟踪和现场签证。工程竣工后,县财政、教育等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初审后再送审计部门进行工程决算造价评审。在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上,义务教育学校的项目基建资金由县财政兜底,按建设项目的审计评审造价安排资金,学校按审计评审造价支付施工单位,不给学校建设资金留缺口和增加新的债务。
四是资金保障到位。该县现有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249所,在校学生13.4人,在职教职工6360人。教师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设立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专户”,做到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2012年财政投入义务教育经费6.65亿元,促进了全县义务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是监督检查到位。在各中小学推行财务会审和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保证公用经费落实到位,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加强收费清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检查督查,对各乡镇中心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违纪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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