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津市财政五大活动丰富“廉政教育月”
为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财政干部中树立崇廉、思廉、倡廉、守廉的风尚,2013年以来,湖南津市市财政局决定把5、6月份确定为“廉政教育月”,并集中开展五大活动。
一是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分别召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人人过关,做到“三讲三不讲”:只讲问题、不讲成绩;只讲自身原因、不讲客观因素;只讲整改打算和目标、不讲存在的困难。
二是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系统的干部职工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参观服刑人员监禁区,了解服刑人员改造环境、改造办法及管理制度,听取2名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通过现场看、听、悟,增强满足感、幸福感、敬畏感,弱化功利心、享乐心、贪婪心,形成珍惜生活、珍惜工作,感恩组织、感恩时代、感恩供养我们的百姓、感恩哺育我们的大自然的良好心态。
三是以案说法活动。聘请检察院分管职务犯罪查处工作的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作警示报告,就一些典型案例、身边的贪腐案件进行解读剖析,以犯罪人员天堂地狱的人生差别、从占小便宜到成贪污犯的人生经历,以及从害怕法律到无视法律、到东窗事发被查处后后悔莫及的心路历程,教育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畏法、守法,堂堂正正、干干净净做人。
四是述职述廉测评活动。从局长、班子成员到一般干部,都要公开进行述职述廉测评。每个人该干什么、干了什么、怎么干的,该得什么、得了什么、怎么得的,都要自己搬出来晒一晒,并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审查评议。
五是示诺守诺活动。班子成员一一签订《廉政承诺书》,郑重承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格做到廉洁从政,不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加强廉洁自律,敢于说“从我作起,向我看齐”;着力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文明办公、优化环境、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部门负责人一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状》,郑重领回责任,全面分解责任,依法履行责任,督促落实责任。对签订的《承诺书》和《责任状》,由局纪检监察机构按季进行跟踪问果、跟踪问效、跟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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