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新晃县组建“三团队”加强税收征管
2013年,为充分调动全局积极性,全面落实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湖南新晃国税系统依照“全员参与、分团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将税收任务分解到人,采取激励与奖惩并存机制,逐步拉大奖励分配差距,将全年税收任务合理分解到三个“团队”,加强税收征管。
一是由税源管理科长牵头,与办税厅组成征收管理团队,负责日常的税收征收管理和零散税收,分解目标任务7470万元。
二是由征管科长牵头,与政策法规科、人事科、监察室、收入核算科组成纳税评估团队,负责纳税评估和委托代征税收管理,分解目标任务880万元。
三是由稽查局长牵头,与办公室、党办、工会、信息中心参与组成稽查团队,负责账目稽查,分解目标任务320万元。
据统计:一季度税源管理取得入库1764万元,纳税评估取得入库333.8万元,税务稽查取得入库85.3万元,组织收入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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