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出台政策鼓励非公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当年度一次性吸纳20名大学本科毕业生或10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就业,每月给予企业每人500元的经费补助,并免除其2年人事代理费。二是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各级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三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当年新招收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四是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岗前培训,给予培训费补贴。五是企业招收家庭困难且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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