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云梦县“五规范”发放教师工资
一是规范报送工资月报表。每月5日前及时报送《工资月报表》,报表必须上下月数据相互衔接,做到报表数据平衡,报表中变动理由必须充分且必须提供相应附件,凡未填变动理由、未提交相应附件的,一律不予下达工资计划。
二是规范工资发放对象。财政局按月下达人员工资计划,“双亦”人员、遗属补助必须连同人员工资按月发放,不得按季度或半年甚至一次性发放。
三是规范工资发放标准。认真做好工作核对与存档工作,严格统一发放标准,确保工作发放准确无误。
四是规范工资发放信息咨询。及时向教职工发布信息或发放工资条,查询工资要出具工资明细,因工资标准与实发金额不一致的,要一核到底,不得推诿。
五是规范工资核算。工资要分校做账,原始凭证要有《工资发放明细表》及银行上折(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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