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提高城乡特困群众供养水平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近日下发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供养、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水平,保障城乡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从今年开始,巴彦淖尔市城市低保月补助水平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44元,全市平均月补助水平达到357元;农牧区低保的月补助水平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2元,全市平均月补助水平达到178元。集中供养五保户补助水平在上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900元,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平均达到5818元;分散供养五保户补助水平在上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500元,全市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平均达到3315元。全市孤儿集中供养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8元,全市孤儿集中供养标准平均每人每月达到15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达到1160元。全市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在上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63元,全市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平均每人每月达到1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达到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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