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连江县提高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09]21号、闽委组通[2009]33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批准,连江县对全县现有在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助给予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全县在岗大学生村官第一年服务期每月生活补贴提高为2600元。此项调整从2012年8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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