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全面推行公共保障房“租补分离”
“租补分离”即承租公共保障房的家庭预先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纳房租,政府按不同保障类型定期给予相应租金补贴
从石家庄市财政部门获悉,在已对2012年分配的5833套公共保障房实行“租补分离”的基础上,从2013年7月份到10月份,石家庄市将在全市全面推行公共保障房“租补分离”。“租补分离”即承租公共保障房的家庭预先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纳房租,政府按不同保障类型定期给予相应租金补贴。据了解,石家庄市实行以下几种补贴标准:一是对低保保障对象在保障面积内由政府定期给予100%租金补贴;二是对低收入保障对象在保障面积内由政府定期给予90%租金补贴;三是对中等偏下收入、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给予30%的补贴,保障面积以外的政府不予补贴。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已经对2012年分配的三批公共保障房5833套实行了“租补分离”,共发放补贴资金368万元,对2013年首批分配的400套保障房和2012年前已入住的近6600套住房,原租房合同到期后将陆续实行“租补分离”,由政府发放的补贴金将于每季度25日前发到保障户手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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