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辰溪县财政局四个“坚持”严格非税票据管理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票据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的“源头控收、以票管收”的突出作用,2013年湖南辰溪县财政局在票据管理上下足功夫,全面盘活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一盘棋。
一是坚持票据发放“高门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单位的供票坚决实行“凭证购票、限量发放、验旧售新”的办法,并坚持“四不供票原则”,即没有《收费许可证》的不供票;不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的不供票;票款不同步的不供票;拒绝财政部门票据监督检查的不供票。
二是坚持票据年检不放松。2013年1-3月对全县219个单位领购的票据进行了年检,年检单位面达到100%.通过年检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串票使用情况较为突出;二是使用过期废票现象仍然存在;三是作废票据联次不全;四遗失票据现象时有发生;五是非税收缴行为不够规范等。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对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将暂停供应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拨款,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拒不整改的,我局将注销其票据《购领证》。二是对此次年检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我局进行了专项稽查,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三是对个别单位遗失票据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
三是坚持票据使用范围无“死角”。一是对依法成立的社团组织、个体协会等单位(如煤炭协会、网吧协会)都要求使用财政票据;二是对农村学校开办的幼儿园从今年开始也要求使用财政票据;三是从今年4月份起,对妇保院等医疗卫生单位全面使用医疗收入专用票据,不再使用原税务发票。
四是坚持票据管理制度化。为了保证财政票据使用正确化,就必须做到票据管理制度化。我局在5月份下发了《进一步规范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6月份下发了《辰溪县财政票据核销操作规程》等规范性、可操作性文件。同时又明确规定从2013年起,将全县所有农村学校收取的食堂、商店承包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开办幼儿园取得的收入等收入资金全部缴入非税局,全部实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通过写好票据管理这篇文章,真正做到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13年1-6月,我县完成非税收入9400余万元,为年度任务13600万元的69.12%,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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