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绥宁县“四项措施”助力农村妇女创业就业
2013年以来,湖南绥宁县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积极宣传引导,转变思想观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传媒,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促进妇女创业的政策规定,宣传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的重要性,激发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消除“男主外、女主内”的陈旧观念,树立敢于拼搏,敢于创业的新观念。大力培树先进典型,注重发现和培树女性创业就业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妇女成功创业的先进事迹,用身边活生生的事例去激励广大农村妇女,使她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增强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强化专业培训,提升妇女素质。县财政积极支持县妇联、县人社局、县畜牧局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好妇女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妇女的文化层次、技能水平,搜集和筛选出一批适合妇女再就业的项目,不定期举办妇女就业培训班,帮助广大的失业待业妇女尽快撑握一技之长,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大力支持开办女性创业培训班,借助“双学双比”活动,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文化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学管理、学营销、学习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知识,激励女性自强自立,增强创业意识和开拓精神。
三、优化部门服务,拓宽就业渠道。支持县妇联、劳动就业部门和企业举办招聘会等活动,及时向妇女就业创业提供信息咨询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争取用人单位的支持,为农村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本地妇女实际需求出发,搭建适合农村妇女就业工作平台,拓展就业渠道和就业领域,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吸收农村妇女提供就业机会,努力把未就业妇女人数控制在最低程度,全县25至45岁的农村妇女就业率达98%。
四、解决特殊难题,大力扶持创业。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着重帮助低保户、困难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问题,切实为她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实行政策倾斜,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对失业待业妇女在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在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中优先照顾她们,今年上半年全县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75万元,其中妇女贷款占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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