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陵“四个创新”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湖南沅陵是全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县,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县根据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工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抓好“四个创新”,着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一、创新农村金融组织。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债务处置、扩股增资等手段,改组农村信用社,成立“农民银行”;鼓励和引导企业、农民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家;率先在全县23个乡镇成立乡镇金融服务中心,搭建农村贷款“桥梁” ,该机构隶属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每年为两个机构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保障工作运转;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农户创建活动,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开发农户小额信贷、农户联保贷款、农户联保+农户贷记卡“一卡通”贷款、返乡民工创业贷款,推行“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担保机构+农户”等信贷模式,推广农村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运用企业、居民闲散资金,开展风险可控、收益较高、手段便捷的结算、汇兑、金融咨询、信托、租赁、投资理财、信用卡、有价证券买卖等金融服务;金融机构针对“三农”设计服务部门或采取农户客户经理、信贷员包村和“贷款+技术”等服务方式,拓展服务网点,延伸小额汇兑、小额现金存取等业务服务窗口到村组。
三、创新金融担保体系。成立由政府引导,财政出资、民资参股、市场化运作的信贷担保机构,鼓励建立民间出资的商业化担保公司和会员出资的会员制担保公司,鼓励发展农村互助社担保组织;修改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权、居民房屋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动产所有权和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多权”抵押制度,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推行中小企业联保、生产经营户联保、农户多户联保以及“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联保形式。
四、创新农村信用体系。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数据库,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信用企业、信用个体户评选,通过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扩大贷款额度等激励措施,促进农民和中小企业提高信用意识,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推进“三农”政策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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