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江县落实财政惠农政策推进农民减负工作
为认真落实上级减负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湖南桃江县财政局采取三大举措进一步规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力保惠农补贴资金运行安全、管理规范、使用高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一是健全机构。成立桃江县财政局落实惠农补贴发放和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对减负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分管惠农补贴发放和减负工作的局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单位(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对单位(股室)减负惠农责任进行明确分解。三是严格考核。局与所属相关单位和内设业务股室、财政所签订惠农补贴发放和减负工作责任状,并将惠农补贴发放和减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同时对工作不到位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加强资金监督,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年初责成农财股、信息股牵头制定出台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管理办法,责成经建股牵头制定出台涉农专项资金发放管理办法,通过制度规范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督管理。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惠农补贴发放和减负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在财政系统开展为期15天的惠农补贴发放和减负自查自纠工作,对惠农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深度摸底核查。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积极主动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衔接与沟通,会同监察、纠风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抵扣、截留、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现象。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涉农文件与惠农补贴资金备案制。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正式拨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含有强农惠农项目(含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名称、来源、金额、项目实施单位或补贴资金种类、标准和发放时间等资金下拨文件报县纠风办和县减负办备案,并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文件资料的归集和报送。二是完善强农惠农资金公示制。在强农惠农资金正式拨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资金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做到资金在阳关下运行。三是坚持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制。将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等39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发放,并及时采集和完善农户补贴信息,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至今年6月止,已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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