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城财政加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资金扶持力度
为全力推进富有特色海西新连城建设,实现“旅游强县”的目标,连城财政积极支持“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一是对新评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给予奖励20万元;二是对新评定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的,给予奖励20万元;三是对新评定为省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四是对被评为海峡客家乡村旅游示范户的奖励2万元;五是对新建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特色农产品购物商城且经营特色农产品品种达20个以上、年营业额达100万元、年地方级税收达1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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