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新政呈五大亮点
一是取消户籍限制,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凡是漳州市辖区户籍的人员,不管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都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
二是中断缴费不再强制要求补缴。新的管理办法不再强制要求补缴,只在医疗待遇方面予以适当的限制,中断缴费不补缴的续保后按首次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三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用等六个月就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首次参保人员,自缴费到款次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参保缴费1年内(含1年),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50%支付。连续参保缴费1年以上的,就可以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四是调整退休补缴规定。新办法规定退休补缴按5.5%比例缴交,不划拨个人账户,比旧政策降低了3.5个百分点,既不影响统筹基金收入,又能适当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五是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时间。新办法规定,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够的,可选择延长缴费至55周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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