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海县多项措施规范涉农补贴公开公示工作
涉农补贴是国家助推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近年来,福海县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落实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内容和金额公开公示,充分利用“一卡通”平台,确保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农牧民手中。
一是成立了涉农补贴公开公示领导小组。各乡成立了涉农补贴公开公示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为副组长,乡直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全乡涉农补贴公开公示工作的实施。
二是设立涉农补贴公开公示办事机构。在乡财政所涉农服务大厅设立了涉农补贴公开公示的专门岗位,负责涉农补贴公开公示工作日常具体工作的展开,包括乡级相关惠农资金的公开公示、受理政策咨询、意见反馈等工作内容。
三是实行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与负责乡村两级各公示点的财政所(负责乡公示点)及农经站(负责村公示点)签订责任状,强化部门责任。同时,把涉农补贴公开公示工作纳入各公示点所属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
四是建立补助性资金公开公示机制。乡镇财政所联系,配合乡农经站、草原站、计生办等站所,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农牧民公开有关补助资金的政策信息,按照相关政策可以公示的资金,对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后,经乡涉农补贴公开公示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主管补贴资金所在的部门通过福海政务平台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并报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部门备案。
五是建立考核机制。为确保各乡真实有效地开展公开公示工作,乡财政所及乡农经站成立监督检查联合小组,建立监督检查公开公示工作台帐,采用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随时掌握各村公开公示工作情况,就公开公示措施是否到位、公示数据是否真实、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公开公示是否有效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站所年度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依据各乡制定的乡村两级公开公示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到位的公示点进行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公示点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六是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在各站所单位和村委会设立意见箱,各公示表均附有乡财政所联系电话及邮箱,对乡民来访、来电、来信认真记录。站所单位负责向社会公示的,在公示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将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并提出建议,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由村委会负责向社会公示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村委会对各方面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负责解释和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写出公示报告,上报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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