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泸溪县七项措施稳妥推进“营改增”改革
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湖南泸溪县按照各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七项措施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营改增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密切配合、措施落实。
二是营造工作氛围。一方面,在办税公告栏开辟“营改增”专题宣传,在办税大厅开展疑难事项咨询服务,并组织编印了《“营改增”纳税服务宣传手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短信平台、税企QQ群、12366热线、横幅标语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政策;同时,成立联合工作组,深入企业逐户开展走访宣传,让纳税人了解政策和对号入座。
三是强化人员培训。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国、地、财三部门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就营改增相关政策、疑难问题、相关准备工作等,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国、地税部门组织各自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由赴省参训人员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就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进行了重点讲解;由税务部门牵头,组织对营改增试点范围内的纳税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关政策培训学习。
四是及时信息交接。6月初,国税与地税部门及时进行了信息移交手续,国税部门共接收营改增试点对象91户。按行业分类:交通服务业58户,现代服务业32户,广播影视业1户;按注册类型分:个体工商户68户,国有企业4户,其他类型19户……
五是认真清理核查。为保障政策执行到位,就省下发的纳税人清册进行认真清理核实。目前,纳税人信息录入、开票系统和税控系统安装调试已经完成,正着手准备试点纳税人的登记、认定、发票发售工作,确保自开票纳税人所需发票领购到位。
六是强化应急管理。在资格认定、税控发行、发票发售、申报纳税期间,实行税务部门领导值班职守制;开辟应急窗口,明确应急处理人员,及时解决矛盾问题;延长办税时间,确保纳税人及时办税;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及时逐级上报;畅通信息渠道,通过12366热线、短信、税务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相关涉税预警。
七是加强测算分析。此次营改增的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该县共涉及91户纳税人,营改增后,该县试点纳税人均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年应缴纳增值税额县本级收入减收11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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