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兴县计生奖扶特扶标准大幅提高
从2013年起,湖南永兴县大幅提高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的扶助资金发放标准,在国家、省级发放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0%。
对农村独生子女或只有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资金由原来的960元/人·年提高至1440元/人·年,增加480元;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标准由原来的1320元/人·年提高至1980元/人·年,增加660元;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对象,扶助资金由原来的1620元/人·年提高至2430元/人·年,增加810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猪猪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