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动用预备费6000万元支持各地抗灾救灾
2013年入汛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出现大范围强降水天气,局部盟市出现了洪涝灾害。为了支持受灾害盟市尽快恢复农牧业生产,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自治区政府领导批示,自治区财政厅动用主席预备金6000万元支持受灾盟(市)开展救灾工作。重点补助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等6个受灾较为严重的盟市,用于受灾农民开展补植补种、抗灾救灾及生产自救的补助,以帮助受灾地区农牧民尽快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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