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多措并举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
为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013年7月底,湖南永州市出台多项措施,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
一是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各类商业银行和保险、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来永州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商业机构与民间资本有机融合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对新设立的市级银行机构,市财政提供不低于2亿元的财政性资金存款,保护期为1年,并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助50万元。
二是积极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出台促进农村信用社改制的扶持政策,力争三年内全面完成县域农村信用社改制改组工作。大力推进城区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整合重组工作,积极组建永州地方商业银行。加快筹建和发展风险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积极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小额贷款机构,继续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规模,实现全市县区小额贷款公司全覆盖。
三是完善信贷激励政策。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信贷投放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奖励。同时,实行财政性资金存款与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贡献度挂钩,引导金融机构重点为市本级工业企业和中心城区实体经济提供信贷支持。凡市本级财政可调控的财政性资金存款增量部分,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各金融机构全年信贷投放的贡献度进行分配。
四是全力扶持企业上市融资。每年从注册地在永州的企业中筛选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进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进入资源库的企业,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标。同时,从2014年起,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设立“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对拟上市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五是加强担保体系建设。从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投入市担保公司1亿元扩充资本金,力争3年内达到实收资本3亿元以上。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对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其年度为中小企业担保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担保额的0.5%由受益财政给予补贴。
六是努力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加强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涉农业务保险,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展重点项目财产保险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建筑施工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执业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推动建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医疗信息共享平台,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参与探索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体系,积极推进城镇居民、新农合补充大病保险,构建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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