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县提高三类救助标准惠及群众近3万人
2013年以来,湖南凤凰县按照省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在低保扩面的基础上,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51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8元提高到11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从年人均5000元提高到63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资金从2000元提高到2400元。
据统计,目前该县共有城市低保2735户7491人,农村低保8182户21210人,五保供养对象1076人,三类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共惠及群众297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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