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市落实财政补贴助力粮食增产增收
2013年初以来,锦州市政府积极落实节水增粮、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各类财政补贴政策,确保全市粮食连年增产增收,目前全市700多万亩玉米、水稻等粮食大田作物长势喜人,全市实现粮食连年增产增收目标将指日可待。
一是落实节水增粮补贴政策。按照国家节水增粮行动的有关要求,全市共下达专项资金7568万元,实施跨年度节水增粮行动项目18.95万亩。节水增粮行动省以上每亩补助8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0元/亩,省财政补助200元/亩。市财政、各县(市)区积极筹措配套资金765万元,与省以上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确保了全市节水增粮行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是落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按照普惠补贴原则,下拨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47015万元,对全市种粮农民(含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进行补贴,平均每亩补贴83.21元,补贴面积565万亩,近200万农民享受补贴政策。
三是落实种粮大户试点补贴政策。继续积极推进全市对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2012年,全市根据对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政策,按照农村居民在一个县域内耕种1000亩(含)以上,每块连片耕地面积不低于200亩的种粮大户,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经过甄选、审核、验收、公示,全市共有14家种粮大户符合贴息和以奖代补财政政策,享受资金277.7万元。
四是落实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下达补贴资金6649万元,对种植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等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进行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补贴标准为小麦、玉米、大豆10元/亩,水稻等15元/亩。
五是落实水稻、玉米、花生种植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为防止农民因灾粮食减产或绝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锦州市继续开展玉米、水稻、花生等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每亩保费中央补贴35%、省补30%、市补10%、县补5%、农民负担20%,全市保险将达到323万亩,各级财政支付保费约8000万元。
六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市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450万元,对全市10个县(市)区进行农业购机补贴,补贴种类达12大类33小类93个品目。补贴采取“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补贴标准实施定额补贴,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七是落实测土配方、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补贴政策。下达测土配方、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补贴资金1190万元。实现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670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98.5%。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91项次,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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