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坚持多轮驱动 打造“六个评审”
湖南常德市坚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制度建设、机制创新、质量控制齐抓共管,努力打造标准评审、规范评审、安全评审、阳光评审、过硬评审、品牌评审,为有效控制投资规模,节约财政资金做出了较大贡献。
一、抓住一个核心,打造标准评审。将标准化建设作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推行业务分块,将评审项目分为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直单位基本建设和公寓安置楼建设四大块,做到一把尺子量,一个标准审,确保不同建设单位的同类项目之间、同一建设单位的不同项目之间的评审尺度趋于一致,平衡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水准。二是统一评审标准和口径,制定《建设工程部分前期(其他)费用计费标准》,统一市政建设项目预算审核口径,降低和统一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既节约了政府投资,又减少了评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三是建立苗木价格发布平台,统一发布市本级绿化项目的苗木价格。
二、强化两个理念,打造规范评审。一是坚持制度先行。总结完善了涵盖每个岗位、每道程序、每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评审工作新格局。二是坚持程序操作。确定评审方案、现场踏勘、对账审核、内部三审、纪检审计监督等各个环节均制定了详细的操作程序,保障了评审工作的规范、公开、公正、公平。
三、实施内外三审,打造安全评审。对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实行“三审”制,即城建项目由住建部门、交通和公路项目由交通部门先实施工程量初审,其他行业类项目由建设单位先初审,后由财政部门实施量、价、费评审,最后由审计部门根据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监督。同时,设立专职复审机构,配备精干业务力量专司复审,严把评审质量关。
四、坚持四项公开,打造阳光评审。一是程序公开。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在网络上公布,并发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办理指南,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期限进行详细说明。二是标准公开。所有与评审有关的政策规定、评审标准和口径,或公开发布,或以文件形式印发给相关单位,杜绝暗箱操作。三是行为公开。所有项目严格公开对账,建立“财政投资评审反馈卡”制度,由建设(业主)单位反馈项目评审人员的廉政建设、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等情况,结果记入工程档案。四是结果公开。评审对账结果,由对账三方认定,作为定案依据。50万元以上的预、结算评审项目,实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行五级对账,打造过硬评审。着力推进评审权力运行程序化,实行五级对账制。一般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对账,评审人员或机构参加;涉及技术统筹问题的由分管技术的副主任组织对账;对评审项目情况较为复杂、评审依据模糊不清、对账时双方争议较大的,由评审中心主任主持对账;评审项目因变更设计使得预算超概算或决(结)算超预算,双方对评审结果存在严重分歧的,由财政部门主要领导召集实施该项目评审的人员或造价中介机构、建设(业主)方、施工方、监理方的相关负责人,以会商会议的形式对账;评审项目发生重大变更设计需要大幅度增加投资,涉及到评审政策或定额标准调整和制定的,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六、推行六个创新,打造品牌评审。一是推行中介机构招标。2009年起先后招标确定了6家造价咨询公司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主要承担限额以上大中型项目的初审任务。二是推行全员绩效考核。明确评审岗位职责、薪酬计算、奖惩机制和廉政要求,用绩效考评留住评审人才,以严明纪律规范评审行为。三是推行评审计划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各项目建设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评审时间表,合理安排评审力量,有序组织项目评审,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评审。四是推行现场跟踪评审。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评审,对隐蔽工程、设计变更、技术签证等关键环节进行把关审核,遏制施工单位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五是推行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评审机构和财政相关支出科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解决评审遇到的疑难和分歧。六是推行市县均衡发展。按照一年一次会议、一次培训、一次督查、一次考核,建立一个平台的思路,加强了对区县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实现了市本级和区县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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