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洞口县以制度笼子套牢“三公经费”
湖南洞口县依靠制度的笼子使“三公经费”得到了有效压缩。仅今年一季度,“三公经费”较去年同期便减少支出340万元,全县招待费开支比去年同期下降44.4%,公务外出考察学习五批次18人,同比去年下降71%,公务用车配备从2012年的420台调剂到380台。
为加强对“三公经费”的规范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去年10月出台“公用经费开支管理多项规定后”,今年,洞口县县委、县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款招待、公务用车、公费学习考察的若干规定》等红头文件,从财政预算和财务支出两方面双管齐下,健全和完善公务招待费管理规定、严禁外出考察学习规定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等规范性制度,将权力纳入制度笼子,从严抓落实。同时,进一步明确惩处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现象。
控制总额,把住“钱袋子”。该县纪委按照10%的下降幅度,根据各单位的实际公用经费支出和上年度实际招待经费支出,以文函的形式告知各单位201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数,把总额控制作为年终党风廉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对超出招待费限额数的单位将征收40%的招待经费支出调节金。
禁烟禁酒,管住“嘴巴子”。规范招待开餐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招待范围和标准,公务往来中,严禁发香烟,公务接待中,中餐一律不许饮酒,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规范考察,收住“歪心子”。从严规范党团节日活动,不得擅自组织外出考察活动;业务学习培训不得参与外出考察活动;党校培训不得安排外出考察活动;特殊原因需外出的,每五年只能外出一次,且每人每次最高金额限制在2000元以内。
规范公车,走正“脚步子”。进一步严肃公车使用纪律,公车管理严格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擅自变卖、转送、提前报废公务用车;严禁利用职权借用、换用、调用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走亲访友、度假休闲、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同时,对擅自使用公务用车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负担,并从严追究责任。为使公车管理落到实处,该县积极开展明察暗访,通过采取临时通知现场看车、巡查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周末到高速公路入口守卡等方式,切实加强公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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