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建立四项制度提高劳模待遇
一是大幅提高劳模补助标准。2013年山东潍坊市安排劳模奖励资金130万元,用于奖励补助市政府表彰的260名市级劳模,补助标准由上届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
二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低收入劳模财政补助机制。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月收入低于1600元的省劳模和1300元的市劳模,分别按每月1600元、1300元的标准补齐差额。
三是建立劳模春节慰问制度。将劳模春节慰问所需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对困难职工劳模和农民劳模分别按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
四是建立劳模荣誉津贴发放制度。对因破产、改制无法落实单位的国家、省级劳模,分别按每月100元、80元的标准发放荣誉津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猪猪
上一篇: 山东泰安市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下一篇: 山东菏泽市巧打资金整合“组合拳”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