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巨鹿县财政局三条措施加强医疗收费票据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收费票据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邢台市巨鹿县财政部门在医疗收费票据管理方面不断强化票据管理职能,与县财政局和卫生局加强协作,严把票据“领购、使用、核销、销毁”四个环节,使全县医疗收费票据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加强医疗收费票据领购制度。医疗收费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的领购制度。从2013年开始,镇、村级卫生医疗收费票据的领购,年初由卫生局向财政局统一报全年领购计划,县财政负责核发。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医疗收费票据直接向县财政局申报领购计划,县财政负责核发。
二、强化医疗收费票据的使用与管理。从2013年开始,县卫生局负责对各镇、村级卫生医疗收费票据的使用、缴销进行监督管理。各镇、村级卫生机构每月25日向县卫生局报送票据领用、使用、结存情况,卫生局负责票据核销。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医疗收费票据的使用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实行年度核销制度。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三、完善医疗收费票据的销毁制度。针对以前医疗收费票据存根保管不善,有自行销毁现象发生,县财政局严格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对票据存根应当妥善保管,原则上保留五年,对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医疗机构负责登记造册,并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县财政局组织集中销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